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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年查处138万余起 十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

  

一年查处138万余起 十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

 

  12月27日上午,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新闻发布会,通报2017年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、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推广应用和逾期未审验、未换证重点车辆驾驶人等情况。据悉,今年以来,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共查处十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138万余起,其中闯红灯、超速、涉牌涉证违法居前三位,闯红灯查处数量为50.16万余起,占全部违法三成以上。

  市车管所副所长朱光华介绍,目前,全市共有新能源汽车5.4万余辆,我市11月20日启用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以来,设置10个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业务办理点、1个号牌制作点、10个新能源车辆查验点,实现市内三天号牌邮寄上门。截至12月26日,共核发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9826副,其中核发大型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221副、小型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9605副。

  “持有大型客车、牵引车、城市公交车、中型客车、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,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;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90日内,应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。”市车管所业务二科科长王建明说,我市驾驶人保有量328.8万人,其中A证驾驶人298793人、B证驾驶人141258人,目前,有7069人逾期未审验,448人逾期未换证,“驾驶人年龄超过60周岁,不得驾驶大型客车、牵引车、城市公交车、中型客车、大型货车、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,应当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,据统计,我市年满60周岁驾驶人有107499名,644人没有及时办理降级。”

  据了解,驾驶人逾期未审验、未换证,上路行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,保险公司将不予理赔。此外,交警部门还将对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,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;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,将对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予以注销。

  发布时间: 2017-12-2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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